二、项目称号: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第十二宿舍楼家具,榜首宿舍楼、第二宿舍楼储物柜,第七宿舍楼家具收购项目
供货商称号:上海余龙钢家具有限公司(包件2:榜首宿舍楼、第二宿舍楼储物柜)
单人外挂梯公寓组合床1(含床、床下柜、书桌书架);衣柜;多功能储物柜1;多功能储物柜2;公寓椅;脸盆架;单人外挂梯公寓组合床2(含床、床下柜、书桌书架);
南京优冠工作家具有限公司;南京优冠工作家具有限公司;南京优冠工作家具有限公司;南京优冠工作家具有限公司;南京优冠工作家具有限公司;南京优冠工作家具有限公司;南京优冠工作家具有限公司;
上海余龙钢家具有限公司;上海余龙钢家具有限公司;上海余龙钢家具有限公司;上海余龙钢家具有限公司;
浙江惠美工贸有限公司;浙江惠美工贸有限公司;浙江惠美工贸有限公司;浙江惠美工贸有限公司;
(1)投标服务费的收费规范按《投标署理服务收费办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计价格[2002]1980号)规则的相关规范为根据,总投资500万以下项目按规范扣头77.75%,总投资500万以上项目按规范扣头77.75%。 每项目投标署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。
(1)包件1中标单位:南京优冠工作家具有限公司,评定总得分:94.43分。
(2)包件2中标单位:上海余龙钢家具有限公司,评定总得分:96.39分。
(4)包件1收费金额:人民币47,044.00元;包件2收费金额:人民币10,098.00元;包件3收费金额:人民币8,663.00元;
(5)本项目中标成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,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果有贰言,请于本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金投标有限责任公司(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世界大厦606室,邮编:200086)提出质疑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